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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发改审批〔2025〕186
关于****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电站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委****小组《关于下达**县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来农工组〔2025〕3号),同意建设****电站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电站占用**县**镇史郢村回庄组2栋标准化厂房屋顶面积共计5160平方米,购置高效晶体硅电池发电组件、逆变器3台等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0.82MW,运营期25年,运营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三、建设地点:**县**镇史郢村回庄组标准化厂房屋顶。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4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五、项目代码:****。
六、项目单位需严格按照光伏发电的技术要求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施工及运营安全、环境保护和质量管理等相关责任,涉及电网接入、安全、环境、施工等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