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致为薄膜科技有限公司PE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2]127号)

审批
安徽-滁州-滁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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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E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2]127号)
发布日期:2022-04-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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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PE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开发区******示范区**路(现改名**路)北侧、**路与苏滁大道之间,总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年产PE薄膜8000吨。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挤塑、挤出、冷却前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9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食堂楼顶管道排放,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局按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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