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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镇全民健身配套设施工程红石村地块 占地面积:16316.067m2 地理位置:**省**市**区**镇红石村沙溪街南侧,南侧为在建外联路,西侧、北侧、东侧均为林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78087°、北纬23.433029°。 土地使用权人:广****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为平整空地。 未来规划:体育用地(A4)。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建研****公司 钻探单位:**再勇****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其用途涉及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按照规定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调查地块1989年前为农田和果林地,属红石村集体土地,主要种植菠萝、荔枝树、龙眼树和柑橘树,后逐渐变更为林地,种植一般林木;2019年,地块用地性质已全部转为林地。2025年7月,对调查地块进行平整、夯实等处理,以满足地面标高、场地使用等要求,填土来源为附近天人山水景区、南侧外联路及枫下村周边林地。调查地块于2025年12月由****开发中心开始收储,收储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调查地块目前已平整为空地。 调查地块外周边区域的历史变革情况为:东侧、西侧及北侧历史及现状均为林地,主要种植林木;南侧原为林地,主要种植林木,2024年底开始建设外联路,隔外联路现状为林地,历史上一直为林地,主要种植林木。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各历史时期生产使用对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相邻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目标地块的情形。由于地块开发建设过程扰动较大,为更全面地掌握地块土壤环境情况,后续将对该地块进行布点采样工作,进一步验证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保守考虑地块平整过程施工机械设备机油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可能会通过土壤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3月。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8.3m,最大建井深度为13.0m。共采集29个土壤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水分、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并以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分析评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浊度、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并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或第二类用地推导值进行分析评价。 初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采集的29个地块内土壤样品以及2个对照点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且不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采集的3组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限值或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水源区地下水饮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 四、初步调查结论 **市**区**镇全民健身配套设施工程红石村地块位于**省**市**区**镇红石村沙溪街南侧,占地面积为16316.0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广****人民政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为地块土壤中各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且不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限值或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体育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