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标的名称 | 丛云路791号园区第10栋101、102、103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4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7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装修期3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 2、意向承租方须诺如被确认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租赁合同》等合同版本签署;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4、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名下物业原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并书面承诺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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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市**区丛云路791号园区开发改造启动时或出租方进行企业改制、合并等,出租方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土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须承诺不得有较大的固定资产投入。租赁合同到期或该地块开发改造提前解除合同等情形的,出租方均不对承租方在租赁经营物业期间投入的所有装饰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3)出租方将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业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的结构、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状况及数量、室内外环境、实际面积、租赁物业房产情况)。双方签定合同后,每月租金总额不因物业设施的完好程度、租赁物业房产情况、实际面积等情况而变更; (4)承租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及特殊情况外)。 (5)符合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前应缴交房屋租赁挂牌价月租金底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存款单或转账单据(备注:投标方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给招标方。经招标方开标评审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原因经招标方开标评审确定为中标人且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主张退出物业租赁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且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人假投标的责任。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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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24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银行**同和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440********019219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报名地址:**市**区**大道北2218号******公司205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7234 报名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个人提供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 3.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投标不需要此资料); 4.应标申请文件; 5.****银行回单; 投标文件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签名盖指印)后装在信封袋密封,同时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袋正面写明XX投标文件资料(投标方名称,联系方式),在信封袋反****银行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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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胡生 | ||
| 联系方式 | 020****7234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