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比选响应单位:
为确保《2026**招商引资宣传片》(以下简称“宣传片”)拍摄制作质量,保障比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现就我单位此前发布的《关于公开比选第三方专业机构拍摄制作〈2026**招商引资宣传片〉的公开询价函》(以下简称“原询价函”),补充通知如下,本补充通知与原询价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二者内容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项目补充内容
1.项目预算:30万元以内(包含30万元)
2.版本要求:在原需求基础上,增加1条精简版(时长2-4分钟)。
3. 技术补充:拍摄取景需覆盖核心场景不少于18个,****园区、重点新能源项目现场等特色场景;后期制作需融入数据可视化元素,直观呈现全旗产业发展数据、招商成果等核心信息,特效运用需贴合产业特点,兼顾科技感与实用性。
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调整为60日内完成全部拍摄制作工作并交付合格成片(含主宣传片、1条精简版),具体进度可结合响应单位方案协商确定。
5. 修改服务:成片交付后,免费修改服务次数调整为不少于8次(重大内容调整除外),确保成片符合我单位需求。
精简版广告片及各项服务的费用构成,确保报价清晰可追溯。
6.影片成品:提供4K母版、高清版、移动端适配版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相关调整加急标书代写
1. 原询价函中“报价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30日17:00(**时间),逾期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仍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保持不变,仍为:现场递交或邮寄至西乌旗创业大厦10楼1012室,联系人:乌力吉穆仁,联系电话:152****6668(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3.已报价单位可根据本通知重新发起报价,如已报价****中心将以原报价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说明
1.原询价函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响应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比选资格”等相关条款保持不变。
2.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询价函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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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