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智能化、景观水电、室外小品、弱电、抗震支架等工程(第二次)流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智能化、景观水电、室外小品、弱电、抗震支架等工程(第二次)”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开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共7家。****委员会评审,共计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本次投标做流标处理。
流标原因:
1、**中****公司因投标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的85%),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必要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2、**市****公司因投标人填报的抗震支架工程单位工程中的技术措施清单脚手架搭拆的综合单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的85%),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3、******公司因投标人填报的景观电气工程中单位工程中的清单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第7至第12项等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的85%),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4、****公司因投标人填报的智能化工程(含楼栋出入口)单位工程中的清单第1项、第16项至第19项等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的85%),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5、******公司因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前后不一致,前面机打是“徐斌”,后面签字和盖章是“徐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另外提供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清晰不可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6、****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9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决其投标。
7、长弓(重****公司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技术方案的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