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项目2026年度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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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6年度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3-24 08:00:00
公告
公告标题:**项目2026年度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2026年度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2026年度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

1.2 采购人: 郭琦涛 。

1.3 采购项目资金: 资金自筹 。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规范处置**项目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公开直接采购方式,选定具备合法资质的服务商,负责固废的装车、密闭运输至合规处置场所,并完成无害化或**化处理。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处置总量约300吨(以实际过磅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对项目部指定堆放点的一般固废进行分拣、装车;使用合规车辆密闭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场地;完成固废的无害化填埋、焚烧或**化利用等最终处置;提供全过程环保合规证明 。

2.2 交货期: 2026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3 交货地点: **省**县华阳镇清凉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厂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运输车辆须为封闭式厢式货车或加盖篷布的重型自卸车,防止遗撒、扬尘;所有车辆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证;处置场地须具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一般固废处置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每次运输须执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转移联单》制度(电子或纸质),作为结算依据;供应商有权拒收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擅自处理。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以甲方地磅称重数据为准,双方签字确认《固废转移联单》及《过磅单》后,按合同约定单价(330元/吨)计算应付金额 。

4.2付款方式: 每月6日(节假日顺延)前核对上月处置量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根据纳税人资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 (如有)

4.5其他情况: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地方环保规定,运输过程全程密闭,不得遗撒、偷倒,每次运输必须同步生成电子或纸质《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转移联单》,作为结算必要凭证,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甲方被环保部门处罚,供应商须全额承担罚款及名誉损失赔偿,本合同为年度框架协议,具体处置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资格情况:****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备案证明》(证书编号:****81001),具备合法从事固废收集、运输、处置的资质。

公司位于**省**市**镇**水泥厂厂内,拥有年处理能力10万吨的现代化固废处置生产线,采用高温焚烧/填埋/**化利用工艺,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地方环保标准。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失信行为。

推荐理由:经调研核实,****为目前**市范围内唯一一家具备合法资质、稳定运营且接受外部委托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单位。周边其他县市处置单位因距离远、成本高、不接受零星委托等原因不具备可比性。该公司距本项目所在地仅111.8公里,运输车辆可在3小时内抵达现场,满足紧急清运需求;其处置设施运行稳定,近三年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履约信誉良好。鉴于其区域垄断性、服务及时性及环保合规性,特推荐其为本次直接采购供应商,以确保项目固废得到合法、安全、高效处置,规避环保法律风险。

采购清单:

序号

名 称

包装方式

预估数量(吨)

含水率

含税价格(元/吨)

不含税价格(元/吨)

增值税税额(元/吨

承运方

备注

1

一般污泥

散装

300

≤60%

330

311.32

18.68

乙方

甲方负责装车

合计

300

备注:1、以上预估数量为合同期内甲方预计产废量,结算量以实际转运数据为准。

2、上述处置价格,包含运输费用。

3、以上待处置的合同标的物必须通过乙方的检测分析且达到准入要求。对未取样检测的合同标的物,甲方应在收运前15日以上通知乙方进行取样检测,未取样或检测结果不满足乙方准入标准的,乙方有权拒收。

6. 公告期限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

举报电话: 0563-****899

举报邮箱: /

8. 其他

经核实,****是**市区域内唯一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置资质的国有企业,其技术能力、环保合规性及处置工艺均满足本项目要求,****水厂长期委托其开展固废处置,已形成区域稳定服务格局。该情形符合《直接采购文件范本》中“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的适用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工业园徽源路

邮政编码: 245300

联 系 人: 郭琦涛

电 话: 158****2612

电子邮件: ****@QQ.COM

2026 年 3 月 13 日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单位
1
污泥处置
6%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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