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桃花源院区适老化装饰装修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成交费率:1.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桃花源院区适老化装饰装修项目监理 采购需求:****医院,项目位于**县八里村桃花源小区西总建筑面积为2.4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1.86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建、水电、装饰、消防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监理费约18万元。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12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竣工备案)(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工作)。 项目总监:张晴华 执业证书信息:****6777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白杨路1号
联系方式:056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郭楼**50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205
联系方式:173****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1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