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草原图斑整改要求,依法固定违法占用草原项目(****)的违法事实与损害证据,****机关立案查处需要,依据《****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 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等规定,现就草原生态损害司法鉴定服务开展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参与。
1.项目名称:**县历史遗留草原图斑17个项目违法占用草原项目生态损害司法鉴定
2.采购方式:综合询比
3.服务内容:对全县17个违法占用草原图斑项目开展司法鉴定,包括现场勘查、坐标测绘、面积核定、地类认定、植被与土壤损害程度鉴定、因果关系分析,出具符合刑事诉讼证据要求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配合案件移送与质证。
4.项目数量:17个违法占用草原项目,单宗占用面积均超过20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鉴定并出具正式报告。
6.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70000.00 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机关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执业范围包含生态破坏行为致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3.鉴定人员具备相应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熟悉草原**调查与刑事案件鉴定规范。
4.近3年内具有草原 / 林地生态损害司法鉴定业绩,无重大鉴定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1.询比响应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近3年草原 / 林地司法鉴定业绩证明(合同或鉴定意见书复印件)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服务方案、完成时限承诺、质量保障承诺
7.报价一览表(总价明确)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密封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1.递交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18时00分;
2.递交地点:****二楼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1.评审时间:2026年3月30日;
2.评审地点:****会议室。
建设单位:****
地址:**县吉迈镇
联系人:苏尼么措
联系电话:139****0350
电子邮箱:****@qq.com
1.本公告仅在****官方公众号发布;
2.询比申请单位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均不予退还;
3.本项目最终服务费用以财政评审及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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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