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4
根据工作需要,对我县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制作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现将采购询价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标志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日期:2026年4月份实施,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成。
3.预算金额:27.7万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4.项目实施地点:
县内部分需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全县各乡镇。
二、采购项目内容
在县内部分需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的文物保护单位合理位置制作竖立28块文物保护碑,162根界桩(材质为**石汉**)。底座两面雕刻**石工艺,碑体底座下需混凝土浇筑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报价文件需提供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含:
(1)报价表;
(2)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以往业绩)。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材料费、刻字费、运输费、竖立安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3.报价人报价包含所有项目,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价文件****公司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报价时间为3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楼416室。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县**镇光华**段
邮编:075800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中心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031****2165 199****5853
****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