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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受理和批前公示信息 | ||
| ****分局 | ||
| 2026-03-20 08:36 | ||
| 《****年产3000吨风味糖浆和年产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2026-03-20 | ||
| 《****年产3000吨风味糖浆和年产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00吨风味糖浆和年产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231 ****059
地址:**省**市**县谷阳路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风味糖浆和年产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产业园京沪高铁与梨园大道交叉口东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3000吨风味糖浆和年产 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分局审批,审批文号:固环许[2025]31号。目前,该项目暂未开展竣工验收。由于客户对葡萄糖浆产品质量要求提高;同时,由于公司经营战略发生调整,计划生产更高品质葡萄糖浆,以提高产品附加值。若继续按照葡萄糖浆原有批复生产工艺建设,将无法满足客户订单及战略调整的需求,亟需对葡萄糖浆产品生产线升级改造。故对“年产 3000 吨风味糖浆和年产8000吨葡萄糖浆项目”进行调整与变动,变动内容:在一期葡萄糖浆生产线蒸发浓缩工艺后端新增离子交换工艺,去除葡萄糖浆杂质离子,新增离子交换设备及配套树脂再生系统(离子交换柱、液碱储罐、盐酸吨桶、调节罐)。 根据《淀粉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19]934 号)规定,“生产工艺:因辅料或产品改变新增工艺设备或变更生产工艺,导致新增污染物项目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应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新增离子交换工艺且新增配套设备(离子交换柱、液碱储罐、盐酸吨桶、调节罐),运营期需要定期再生离子交换树脂,树脂再生新增设备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属于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环评。 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依托厂区内现有2#车间,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溶解罐、蒸前罐、蒸发器、结晶罐、离子交换柱、液碱储罐、调节罐等。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葡萄糖浆8000吨(其中6212吨外售,其余1788吨用于生产风味糖浆)、风味糖浆3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异味:加强设备密闭性,定期开展地面清洗、设备清洗,清理车间及设备残留物。污水处理站恶臭:产臭构筑物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盐酸储存废气:采用耐腐蚀容器,加强容器密闭性,充装采取密闭插管式连接,顶部采取遮阳防雨措施。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酸碱中和后的树脂再生废水)均依****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池,配套污泥压滤装置)深度处理,多余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排水、多余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不接触物料,水质较清洁,通过废水总排口直接排入管网,随生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依托现有20m2一般固废贮存间,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脱色压滤产生的废活性炭、树脂再生形成的废交换树脂收集到贮存间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后定期妥善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10m2危废暂存间。收集应根据产生环节、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厂房隔音建设,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防渗层出现破损导致污染物泄漏引发地下水、土壤污染。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及时发现泄漏源,定期检查各构筑物池体的“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置泄漏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和**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