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同意“和鑫逸璟小区”命名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申请“和鑫逸璟小区”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实地踏勘,****民政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公司建****办事处焦庄社区星江路西侧飞凤**侧建设的占地面积11736.05平方米(一期)、10340.91平方米(二期),主出入口位于星江路的住宅区命名为“和鑫逸璟小区”。地名罗马字母拼写:héxīn yìjǐng Xiǎoqū。
上述地名命名后,即为标准地名。请你公司规范使用标准地名,不得随意更改,并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