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 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 诺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景**** 创岳金属材 ****公司 年产700吨 不锈钢金属 配件智能化 生产线改造项目 | **省**市景**鹤溪街道石牛山111号 | ******公司 | 项目计划在现有厂址内(**市**县鹤溪街道石牛山111号),购置冷轧机、退火炉、机械加工等设备,对现有年产400吨特种管道项目实施改建,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700吨不锈钢金属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 |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废气:冷轧、冷拉拔产生的油雾废气收集经“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他少量烟粉尘经加强车间收集清扫、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废水:运营期各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固废:厂区内设置规范化暂存库;生活垃圾经厂区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 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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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