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24日)(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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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3-24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24日)(石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锅炉技改提升项目

**省**市**县高塘岛乡孝贤湾村塘坝旁

****公司

****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19日,主要从事成品油仓储、批发、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公司于2021年8月3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即**县高塘岛乡孝贤湾村的海域使用权、码头及附属设施等。现有项目原为象****公司实施,含2000吨级的成品油码头、燃料油15万t/a的经营销售规模以及28000m3的储存规模。由于项目主体变更需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与行政许可变更程序,现有项目自2021年起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公司拟负责现有项目实施,并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投资63万元,将原审批的燃煤导热油锅炉改为燃油蒸汽锅炉,其他建设内容均保持不变。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柴油燃烧烟气,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放筒排放(DA001)。

2、废水

项目产生的软水制备再生废水和锅炉污排水由******公司接收,委托****处置达标后深海排放;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给水系统,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罐渣、废保温材料、废油布等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保护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