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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局、****中心,各位评审专家:
按照****《关于开展202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复核工作的通知》(酒财采〔2025〕17号)要求,经申请人自主申报、****财政局初审、省财政厅复审、培训考核及公示,全市共有717名申请人符合入库条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现决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正式启用。
二、有关事项
1.**评审专家库启用后,****政府采购项目须统一在新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同步停止使用。
2.已入库专家须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工作调离、单位变动、联系方式变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或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专家库的,****财政局提交变更申请,确保专家库信息动态准确。
3.已入库的评审专家须熟练掌握公共**交易电子评审系统操作流程,保障评审活动顺利进行。
4.已入库专家须严格遵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管理办法》《******评标评审专家场内履职行为评价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专家职责与义务,按时参加评审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提供高质量的评审服务。
5.**评审专家库启用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财政局或****联系。
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任永生
联系电话:093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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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顾琴
联系电话:0937—****88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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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