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高陇镇祖安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矿山为已建萤石矿矿山,**面积及开采方式不变,开采标高由+260m~-50m调整为+260m~-400m,开采规模扩大至8万吨/年。矿山已建有生活办公区、空压机房、废石场、矿山公路、配电房、沉淀池等基础设施,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废石场(不再堆放废石)建设机修间、监控室,并在沉淀池右侧**1500m2废石堆场及修建截排水沟等。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不对矿石进行破碎、筛分等加工,只进行简单手选后即外运至选矿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矿井涌水从井下水仓排至地面后,部分用于废石场及**路面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剩余部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经管道排入茶水河;②生活污水经****设备处理后排放至虎江里小溪;③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④废石场淋滤水采用收集池收集,淋滤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废石场地降尘,不外排;⑤工业广场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广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及井下涌水处理后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697-1996)一级标准,经预测,对水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井下开采废气,矿石装卸废气以及道路运输扬尘。井下采矿采用湿式作业,在各产尘点及通道加装洒水、喷雾装置,降低粉尘产生量,再由井下通风装置排出地表;矿石装卸前洒水保持湿润、装卸过程采取喷雾洒水;矿石运输量较小,运距较短,运输道路沿途居民分布较少,经采取封闭运输和洒水抑尘措施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采矿作业噪声以及交通噪声。采矿作业噪声主要为爆破、凿岩机、钻机等生产设备噪声,产生于地下矿井密闭环境中,经距离衰减后并不影响地面声环境,且矿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矿山生产对周边影响较小。交通噪声主要矿石运输车辆产生的,可采用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石、沉淀池沉渣、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清理后与废石优先用于采空区回填,多余部分暂存于****集团处置。废矿物油、含油抹布等危废暂存与危废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生态影响分析: 矿山为现有矿山,本次不扩大开采范围,**范围内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本项目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开采服务期间合理有序开采,并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