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创军水晶有限公司年产7600吨烫钻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金华-浦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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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379227王创军
王创军**省**市**县
**省**县中部水晶集聚区晶玖路18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7600吨烫钻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C3054-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省**市**县 中部水晶集聚区晶玖路189号
经度:119.93774 纬度: 29.47812****环境局****分局
2024-09-30
金环建浦〔2024〕41号913********6379227001Y
2025-10-013000
398****
****3792-2****
****3792-2**普洛****公司
****2929-62025-10-01
2025-10-022026-01-31
2026-02-102026-03-13
http://www.****.cn/#/detail?id=157 name=inf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7600吨烫钻生产线,其中包括4600吨玻璃烫钻、3000吨树脂烫钻3700吨玻璃烫钻
企业实际暂未建设树脂烫钻生产线,且水性漆喷涂生产线部分设备数量未达环评审批数量,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树脂烫钻:上胶、烘干、树脂钻清洗、烘干、真空镀膜 玻璃烫钻:滚筒抛光、上胶、烘干、磨单尖、吸塑前清洗、烘干、吸塑、圆磨、下钻、筛钻前清洗、烘干、筛钻、真空镀膜、喷漆、烘干、上胶、包装前清洗、烘干玻璃烫钻:滚筒抛光、上胶、烘干、磨单尖、圆磨、下钻、筛钻前清洗、烘干、筛钻、真空镀膜、喷漆、烘干、上胶、包装前清洗、烘干
企业暂未实施树脂烫钻生产线,今后不再实施吸塑工序,原辅材料用量较环评减少,整体看来污染物产生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四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浦**; 项目树脂钻清洗废水、玻璃钻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TW001)混凝沉淀处理后50%循环回用,50%纳管排放; 喷淋废水经捞渣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TW003)“调节+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打磨废水、抛光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TW002)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废气:上胶废气、上胶后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真空镀膜、镀彩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TA002)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水性漆喷涂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TA003)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溶剂型漆喷涂线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一同由“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烧网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由“喷淋塔+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 污水处理设施(TW003)废气密闭收集后由“水喷淋+一级活性炭”(TA007)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固废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1处,位于厂房5F,面积48m2;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废吸塑片、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树脂、胶水桶、收集的粉尘、烧****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1处,位于厂房3F,面积48m2;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油漆渣、废水性漆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治理:防震垫、消声器、墙体隔声材料等废水方面:企业实际已依照环评建设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TW001)、喷淋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沉淀TW003),TW001、TW003实际串联使用,树脂钻清洗废水、玻璃钻清洗废水经TW001、TW003处理后50%循环回用,50%纳管排放;喷淋废水经TW001、TW003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与打磨废水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废气方面:上胶废气、上胶后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真空镀膜、镀彩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集气管收集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实际水性漆喷涂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2套水喷淋,排气筒数目增加。水性漆喷涂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TA002、TA003)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DA003)。 溶剂型漆喷涂线(包括危废仓库、调漆间)废气收集后一同由“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企业今后不实施吸塑工序,不产生吸塑废气; 企业今后不实施烧网工序,不产生烧网废气; 污水处理站设施废气密闭收集后与上胶、上胶烘干废气共同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固废方面:玻璃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烧****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胶水桶委托厂家回收。树脂烫钻残次品、废吸塑片、废树脂未产生。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油漆渣、废水性漆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最终委托**市莱逸园****公司。 噪声方面:与环评一致。
1、清洗废水治理设施与喷淋废水治理设施串联使用,项目清洗废水与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调节+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清洗废水50%纳管排放,50%回用,喷淋废水100%纳管排放。总体工艺未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2、污水处理站设施废气与上胶、上胶烘干废气共同进入TA001“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5m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设施废气处理工艺属于升级不属于重大变动。 3、水性漆喷涂线废气实际新增1套“水喷淋”治理设施(TA003),最终经过“水喷淋”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企业今后不再实施吸塑、烧网工序,不再产生吸塑、烧网废气,未设置吸塑、烧网废气治理设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9783 1.378 0 0 0.978 0.978
0 0.3913 0.551 0 0 0.391 0.391
0 0.0196 0.028 0 0 0.02 0.02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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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2.3545 2.378 0 0 2.355 2.355 /
0 1.2679 2.832 0 0 1.268 1.26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四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浦**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日均值为pH值7.5~7.9(无量纲范围)、化学需氧量332mg/L、悬浮物271mg/L、动植物油类3.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9.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30.0mg/L、总磷1.77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
2 清洗、喷淋废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 企业实际已依照环评建设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TW001)、喷淋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沉淀TW003),TW001、TW003实际串联使用,树脂钻清洗废水、玻璃钻清洗废水经TW001、TW003处理后50%循环回用,50%纳管排放; 生产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最大日均值为pH值6.9~7.2(无量纲范围)、化学需氧量470mg/L、悬浮物113mg/L、石油类1.1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3471.18mg/L、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19.2mg/L、总磷1.23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上胶、上胶后烘干、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表2标准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设施废气密闭收集后与上胶、上胶烘干废气共同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DA001上胶、上胶后烘干、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颗粒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为6.99mg/m3,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80kg/h,硫化氢为4.95×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表2标准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79.4%,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77.5%。
2 水性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1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性漆喷涂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TA002)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DA002水性漆喷涂线废气排气筒#1颗粒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为2.10mg/m3,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1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77.20 %,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77.15%
3 水性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2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际水性漆喷涂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2套水喷淋,排气筒数目增加。水性漆喷涂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TA003)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DA003水性漆喷涂线废气排气筒#2颗粒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为2.01mg/m3,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76.1%,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77.3%。
4 溶剂型漆喷涂线处理设施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一同由“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监测结果表明,在2025年11月5日~6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94%、98%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DA004溶剂型漆喷涂废气排气筒出口(吸附阶段)颗粒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为11.3mg/m3,二甲苯为1.79mg/m3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乙酸丁酯<0.005mg/m3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76.4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80.40 %,二甲苯去除效率为76.05%。 在2025年11月6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98%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DA004溶剂型漆喷涂线废气排气筒出口(脱附阶段),颗粒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为3.78mg/m3,二甲苯为1.68mg/m3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乙酸丁酯0.86 mg/m3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 真空镀膜、镀彩废气处理设施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真空镀膜、镀彩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集气管收集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2026年1月25日~2026年1月26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97%、96%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真空镀膜油烟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污染物出口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0mg/m3,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公司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的措施,日常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为63~64dB(A),企业厂界夜间噪声值为53~5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1处,位于厂房5F,面积48m2;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废吸塑片、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树脂、胶水桶、收集的粉尘、烧****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1处,位于厂房3F,面积48m2;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油漆渣、废水性漆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玻璃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烧****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胶水桶委托厂家回收。树脂烫钻残次品、废吸塑片、废树脂未产生。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油漆渣、废水性漆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最终委托**市莱逸园****公司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须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正常经营生产全过程及各方面,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按规范认真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完善、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厂区内严禁明火进入,企业加强监管,生产区与原料、成品堆放处需有明显分隔,加强各类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习。 企业已建立应急队伍,按照《环境应急**调查指南(试行)》(环办 应急[2019]17 号)配备了应急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330726-2025-034-L。依据该应急预案,本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铬靶材、危险废物。除危险废物外均储存于化学品仓库,且原料桶均配有托盘。危险废物储存于车间东侧。企业目前配有尺寸为4m*20m*2.5m,总计200m3的应急池。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先关闭雨水总排口的雨水截止阀,打开应急切换阀,大部分事故废水、雨水及消防水可经雨水收集管道进入应急池中,少部分事故废水、雨水及消防水进入雨水管网。确保厂内的事故废水、雨水、消防水被截留在厂区。后续监测应急池水质达标,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若不达标则委托第三方处置。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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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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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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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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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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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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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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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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