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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8922489 | 建设单位法人:哈斯木﹒卡德 |
| 凯撒﹒艾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县 |
| **县孔雀路9号 |
| 塔里木乡塔里木村至墩阔坦乡墩阔坦村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6.25893,86.11229 纬度: 41.3277,41.088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5 |
| 尉环字〔20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6********89224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6********892248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45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全长30km,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6m,双向四车道。项目路线起点位于G218线与Y022****加油站处路口),沿乡道Y022线向南经过古勒巴格乡奥曼库勒村,与县道X242线交汇后,沿县道X242线向南到达墩阔坦乡琼库勒村,之后沿乡道Y049线向南到达项目终点,终点位于罗****接待中心停车场入口处。主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全长30Km,第一段路线长17km,路基宽度16m,行车道宽4×3.5m,硬路肩宽2×0.5m,土路肩宽2×0.5m,路面横坡1.5%,路肩横坡3%;第二段路线长0.74km,第三段路线长12.60km,第二段和第三段路基宽均为18m,行车道宽4×3.5m,硬路肩宽2×0.5m,土路肩宽2×0.5m,路面横坡1.5%,路肩横坡3%。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道路等级采用次干路,设计速度60km/h。**涵洞1座,管涵25道,明涵4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准备阶段:材料运输、机械作业:路基施工:桥涵施工:路面工程:交通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扬尘主要产生于主要产生于路基挖填、桥涵挖填、土石方运输及车辆行驶过程。通过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保持作业面湿度);运输车辆需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出场前冲洗轮胎;对施工场地内松散表土进行洒水或覆盖。 沥青烟气来自路面铺设过程,主要污染物为THC、苯并[a]芘、酚等。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和站,采用外购商品沥青。沥青由专用罐车密封运输,现场停留时间短。燃油废气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主要为烟尘、NOx等。因施工区空旷,废气扩散条件好,且排放具有间歇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设置围挡等措施后,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施工废水主要包括主要是混凝土浇筑废水、场地冲洗水、设备冲洗水等。混凝土浇筑废水难以收集,靠自然蒸发;设备冲洗及场地废水需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及县城,利用当地既有环保设施(化粪池/管网)处理,不新增独立营地,因此不产生直排环境的生活污水。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孔雀河(西侧310m)和塔里木河(南侧4.1km),水质为Ⅱ类。施工场地未占用河道,且采取了严格的防渗和回用措施,对水体无影响。在落实相关防渗和处理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这种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要设备包括摊铺机、装载机、压路机及大型载重车。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固定设备(如空压机)尽量远离敏感点并设置隔声设施;途经村庄时车辆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对项目区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弃清表土(草皮、腐殖土)、弱盐渍土、路基挖方等弃土场位于大峡谷西北侧6.0km处。所有废料全部弃置弃土坑,表面整平规则,陡坡进行缓坡处理,后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附近村庄及县城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该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面积约150,478.83m2,均为规划的交通运输用地。现状用地类型主要为原有沙石道路(7.5m宽)及周边荒漠土地。项目建设将永久改变原有土地的使用状态,将自然荒漠地和原有低等级道路转变为城市次干道建设用地。评价范围内未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源保护区。虽然道路建设占用了部分土地,改变了地表植被覆盖,但通过工程设计的绿化带补偿,将新增绿地面积有助于改善区域景观。 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将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植恢复工作,因此这类占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重视临时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前的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的影响,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 ①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基础面挖填的过程中,统一设计,坚持“综合利用,挖填平衡”的原则,减少渣士的临时堆放,避开集中降雨季节施工从而避免水土流失。 ②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监理,施工监理在监理的过程中将项目区域的植物的保护作为重点。 ③加强施工管理,建立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工程完工后,各种临时占地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④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施工期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保证施工后植被的恢复;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保障附近陆生生物栖息地得到保护,不会造成该区域物种数的减少和种群结构的变化,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⑤生态再生及补偿措施,在项目施工建设期间,为减免工程施工对周围造成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禁止向河道排污,促进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保障附近陆生生物栖息地得到保护。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临时占地在使用期间,改变土地的原有功能。在施工完毕后,通过拆除临时设施、平整土地,恢复到原来土地使用功能水平,因此,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生态影响功能、土壤的物理性质、土地利用格局影响不大。 施工前期的土方工程易产生水土流失。施工采取工程措施用以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无重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1.1施工生产生活区 项目部临时租用当地村民房,该处房屋有完善的供水供电设施,可满足本项目使用。该民房与道路主线相连,可以减少地表扰动面积。施工期间机械设备临时停放在项目道路占地范围内,本项目不设置预制场、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水稳拌合站,所****工业园区购买。 1.2施工道路 项目区起点位于G218线与Y022****加油站处路口),沿乡道Y022线向南经过古勒巴格乡奥曼库勒村,与县道X242线交汇后,沿县道X242线向南到达墩阔坦乡琼库勒村,之后沿乡道Y049线向南到达项目终点,终点位于罗****接待中心停车场入口处。交通相对较为便利,为此施工道路可借用现有道路,本方案不新增施工道路。 1.3临时堆土区 本次临时堆土主要布置在桥涵工程区一侧,堆放过程中采取苫盖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的产生,由于临时堆土堆放时间短暂,故本方案不在单独计列说明。 2、临时占地恢复调查 工程总占地面积50.78hm2,均为永久占地50.78hm2,主要为道路工程区、桥涵工程区、交叉工程区占地,其中桥涵工程区为项目区红线范围内重复占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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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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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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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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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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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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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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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