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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90183F | 建设单位法人:王政涛 |
| 刘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市**区谐园路3号 |
| 集大原铁路****阎家寨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3.03416,113.06187,113.1013,113.06529 纬度: 39.82095,39.76346,39.75536,39.70132 | ****机关:朔****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8 |
| 朔审批函〔2023〕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92 |
| 256.8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1********41116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91MA215GTFX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579416 | 竣工时间:2024-09-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omepage/wbw/articles/202602/a****65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阎家寨牵引站~赵庄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6.7km,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铁塔47基。 (2)阎家寨牵引站~亲和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1km,其中利用已建亲浑线双回路单侧挂线1.6km,**单回路9.4km,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铁塔27基,利用现有亲浑线现有铁塔7基。 (3)赵庄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4)亲和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 实际建设情况:(1)阎家寨牵引站~赵庄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6.146km,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铁塔46基。 (2)阎家寨牵引站~亲和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0.502km,其中利用已建亲浑线双回路单侧挂线1.634km,**单回路8.868km,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铁塔25基,利用现有亲浑线现有铁塔7基。 (3)赵庄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4)亲和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
| 阎家寨牵引站~赵庄220kV线路工程:环评阶段线路全长16.7km,**铁塔47基。实际建设时在晏头村东北侧和石庄村东北侧增加跨越道路的角度,对塔基位置和线路路径进行了微调,实际建设线路长度16.146km,**铁塔46基。经调整后,**线路路径长度减少了0.554km,塔基减少了1基,线路最大横向位移约90m。 阎家寨牵引站~亲和220kV线路工程:环评阶段线路全长11km,其中利用已建亲浑线双回路单侧挂线1.6km,**单回线路9.4km,**铁塔27基,利用现有亲浑线现有铁塔7基。实际建设时在石庄村东北侧增加跨越道路的角度,对塔基位置和线路路径进行了微调,实际建设线路长度10.502km,其中利用已建亲浑线双回路单侧挂线1.634km,**单回线路8.868km,**铁塔25基,利用现有亲浑线现有铁塔7基。经调整后,**线路路径长度减少了0.498km,塔基减少了2基,线路最大横向位移约7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林区时,应优化线路路径,选择环境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各项措施,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各类保护林地,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与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跨越施工区、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赵庄220kV变电站、亲和220kV变电站分别**1座30立方米事故油池与现有事故油池串联,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另外2个变电站分别**1座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合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了建设,落实了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做好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工程周围区域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线路经过林区时,选择环境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各项措施,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尽量避让了基本农田和各类保护林地,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 (四)落实了施工期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采取了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未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跨越施工区、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 (五)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赵庄220kV变电站、亲和220kV变电站分别**了1座30立方米事故油池与现有事故油池串联,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另外2个变电站分别**了1座10平方米危废贮存点,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合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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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赵庄220kV变电站、亲和220kV变电站分别**1座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合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赵庄220kV变电站和亲和220kV变电站站内各设置了1处1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单独设置在一处房间,具有固定的边界,并与其他区域进行了隔离,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地面及裙角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并张贴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 | 赵庄220kV变电站、亲和220kV变电站分别**1座30立方米事故油池与现有事故油池串联,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 | 赵庄220kV变电站和亲和220kV变电站在原有事故油池旁各**了1座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与现有事故油池串联使用,事故油池采取了防渗措施,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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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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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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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土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均进行地表植被恢复,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 2、采用高跨方式跨越林地,合理选择铁塔,采用较小塔型、增高铁塔直接跨越方式,以减少林木砍伐。合理选择塔位,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位置。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避免损毁沿线农作物。合理设置牵引机堆放场地,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整理及植被恢复,不在现场遗留垃圾等废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行了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土分开堆放,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了苫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均进行了地表植被恢复,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复耕。 2、采用高跨方式跨越林地,合理选择了铁塔,采用了线间距较小的塔型,增高铁塔直接跨越的方式,减少了林木砍伐。合理选择了塔位,塔位基本选择在了植被稀疏的草地或裸地位置。 3、施工作业时间选择在农闲时期进行,避免了损毁沿线农作物。合理设置了牵引机堆放场地,对于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了占地范围,设置了围挡,并采用土工布对地面进行了苫盖保护,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了整理及植被恢复,不在现场遗留垃圾等废物,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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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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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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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