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患者家属及职工提供优质膳食服务,****医院食堂经营服务承包项目对外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
一、项目信息
(一)调研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位置、面积及功能:该项目位于****饭堂一楼总建筑面积约250****餐厅),食堂服务对象为患者、患者家属和全院职工、保安、陪护及保洁人员。
(三)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医院考核满意(满意度不低于70%)方可续签。如因上级部门要求等政策性原因等要求停办,应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预算金额:职工餐补约165万元/年(每人200元/月),由医院按月结算,病人及家属等其他人员就餐费用由食堂承包方自行收取。
(五)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职工营业额为500万元 (按3年约计,不包括病人及家属等其他人员就餐费用),该数据为预估值,实际以履约过程中消费者自主消费金额为准。
(六)场地使用管理费:场地使用管理费由食堂运营商统一按年度缴纳,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管理费,之后提前 1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场地管理费,场地****医院财务部。最低管理费每年8万元,遴选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院方提供经营场地、食堂运营基础设施与设备,满足日常餐饮服务制作需求。承租单位负责其他设备投入、食材采购、储存、制作、销售、配送及全部运营成本(含人员、服务、管理、水、电、气、各项耗材等支出),承租单位负责各项经营手续的办理,食堂经营收入归承租单位所有,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院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承租方必须保证我院职工、病患及病患家属就餐需求,开设职工打餐窗口及病员打餐窗口,提供早、中、晚餐服务,提供订餐、送餐服务,按照要求送餐到病区职工及病员等。
三、调研内容
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就以下方面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体系认证等)、类似项****医疗机构食堂运营案例)。
(二)服务团队与管理能力:拟派驻项目的管理团队架构、核心人员资质(如厨师资质、营养师资质等,优先具备中医膳食制作相关资质人员)、人员培训体系(含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三)运营方案设想:结合我院实际及499张床位、689名职工的用餐需求,提出初步的运营理念、菜品规划(兼顾大众口味与中医养生特色)、营养搭配方案(贴合患者康复需求与职工日常营养需求)、价格策略、供餐模式(如堂食、配送等,重点考虑住院患者及职工送餐便捷性)。
(四)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满足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方案,如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原材料采购溯源方案、食品加工流程控制、质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
(五)设施设备投入与维护:计划投入的厨房设备清单,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六)信息化建设:在线订餐、支付结算等信息化管理能力或方案,可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提供适配住院患者、职工的便捷订餐及结算服务。
(七)经济效益分析:成本控制方案、收费价格建议及**模式的设想,需兼顾服务质量。
(八)管理费报价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类似****医疗机构、事业单位)食堂运营管理成功经验和案例,具备中医膳食制作经验者优先。
(五)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调研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有意参与调研的单位按本公告第二条“调研内容”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可附详细介绍手册、方案等),并装订成册。
(二)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根据调研内容撰写的响应文件/方案建议书(需突出中医膳食服务相关规划);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医疗机构案例需重点提供);
7.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管理费报价表
六、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二)纸质版文件递交或可邮寄。地点:****新办公区301室标书代写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9998。
纪委监督电话:0771-****579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调研仅为我院内部市场研究、需求分析之用,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我院无需对所有提交材料给予回复,且不承担响应单位的任何费用。
(二)响应单位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三)我院可能根据调研情况,邀请部分单位进行进一步座谈或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次调研活动及所有提交材料将由我院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调研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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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