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江高镇 |
| 标的名称 | **区江人一路124号全部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6.00元/月/每平方米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按首年三个月租金支付保证金,并且意向方需要预缴首月租金。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951.98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5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2025年,****政府要求,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出租方(******公司)进行物业出租。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意向方按本公告内容进行报名竞价等。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次招租项目的出租方为******公司,具备物业招商和运营资格。 2.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本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5.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安装独立水或电设备设施的,由承租方负责申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配合办理。承租方须办理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许可手续,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6.本次出租的物业可能存在历史水电纠纷情况,意向方需自行核实相关情况,摘牌前应知悉并自行评估相应的经营风险。 7.本次招租将采用线上竞价方式进行。意向方通过资格审核后,出租方在确定竞价日期的3个工作日内,按意向方预留信息电话通知竞价的日期(如无接通则发信息)。意向方需在符合承租人资格条件及出租方其他招租要求(如招租业态)的前提下参与竞价,竞价方式将选择多次报价。 8.在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足额保证金(首年三个月租金)和首月租金后,由我司在**公有物业出租平台上操作退回中标方及未中标方的竞投保证金。 9.本次出租的****公司要求缴纳管理费,意向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必****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具体****公司报价为准。 10.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均为商业,本批次物业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餐饮(明火-瓶装气、重油烟业态)、冷库、仓储、殡礼、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销售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业态。意向方自行考虑办证风险,出租方不保证意向方承租物业后能成功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件。 11.本次招租项目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版本及附件等,详见附件材料。 12.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线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附件《报名资料》,在公告截止日之前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要求资料上传供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将对意向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13.本出租物业,承租方无转分租权利。 14.因历史原因,租赁物业可能存在已被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租赁期间如出现物业部分或全部已安置且实际权利人要求收回物业等情况,经出租方核实并书面通知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及实际权利人的要求,出租方据此相应核减租赁物业面积及租金;租赁物业可能存在相邻物业使用人需要经租赁物业范围内通行的,承租方应予以配合,确保满足相邻物业使用人通行需求。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23:59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意向方为非企业法人则无须提供);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方曾经或现行正承租招租方物业,截止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有拖欠物业****公司管辖项目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情况的,则视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招租的承租人资格,如意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
||||||||||||
|
|||||||||||||
| 意向方承诺 | 详见公告附件报名资料中的承诺书模板。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方先生 | ||
| 联系方式 | 135****6160(工作日:9:00-18:00)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