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陕西-延安-子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09:37

**市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5〕518号),****政府于2025年12月12日同意征收**市瓦窑堡街道后桥村集体土地0.8854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市瓦窑堡街道后桥村,共计批准征收土地0.8854公顷,均为农用地(林地0.1514公顷,草地0.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

面积(公顷)

被征地单位

费用标准(万元/公顷)

林地

0.1514

瓦窑堡街道后桥村

46.62

草地

0.729

瓦窑堡街道后桥村

41.97

其他农用地

0.005

瓦窑堡街道后桥村

155.4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五、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七、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2.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若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策有关规定办理。

4.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已在****门户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

2026年2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