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木培育项目总投资108万元,下达资金106.05万元。****政府于2026年1月19日下达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林场
责 任 人:严芝银
二、实施地点
****林场**滩苗圃、尖巴苗圃、日光节能温室。
三、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5年11月-2026年12月。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林场**滩苗圃培育金露梅容器播种苗50万株 (杯)、在日光节能温室培育油松容器播种苗30万株(杯),在尖巴苗圃培育乌柳容器扦插苗40万株(杯)。完成必要的抚育管理。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106.0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1.95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
(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1—****353(县林草局)
0971—****008(县乡村**局监督电话)
附件:****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木培育项目.pdf
****政府关于同意《****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木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