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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09:33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志鹏、宋丹、迮安民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宫博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0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大众路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先生139****52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后街2-75****派出所斜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宫博文0415-****001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春一路9号2单元1004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市**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
折扣率(%):8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市**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 | **市**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 | 1、所供货物必须可追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货物。货物供应链必须明确,来源必须清晰,货物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2、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GB/T19266标准,二级以上并且拥有“QS”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标准,高筋面粉须达到GB/T8607标准,中筋面粉须达到GB/T1355标准,低筋面粉须达到GB/T8608标准,拥有“QS”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纯菜籽油)、GB1535大豆油GB19111玉米油-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且拥有“QS”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米面油的生产日期为2个月内的新日期,必须在保质期内。 6、米面油生产厂家要选取正规厂家。 7、蔬菜为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新鲜、绿色,无农药残留,利用率达到95%;无虫、无黄叶、无异物,没有腐烂现象;带包装的要求包装完好、干净;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蔬菜应当根据需求方要求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8、肉类应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家标准,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非洲猪瘟证)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当天或前一天无注水活鲜肉,分部位精品肉。 采购畜禽肉类时,应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食品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9、鱼、虾、贝、藻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淡水鱼、虾、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生产日期为2个月内的新日期,必须在保质期内。 10、所有的调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酱油(GBT8186)、醋(GBT8187)等必须为纯粮酿造。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 11、全脂灭菌纯牛乳(符合GB25190-2010标准)、发酵乳(符合GB19302-2010标准)。 12、保质期: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13、所有干货带有包装、有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日期;干爽、不霉烂、无杂物、整齐均匀;新鲜、绿色安全,在保质期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并每月按时完成供货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鹏、宋丹、迮安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13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大众路13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139****5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后街2-75****派出所斜侧****)
联系方式:宫博文041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博文
电 话: 04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