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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13598D | 建设单位法人:李敬锋 |
| 李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县 |
| **市**县珊罗镇(北部工业区内) |
| ****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10.196667 纬度: 22.55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2 |
| 玉陆环项管〔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13598D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98 |
| 5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13598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川****公司 |
| 914********8529169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大****公司 |
| ****0706MA5QBXU00X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16.6 万 t/a | 实际建设情况: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16.6 万 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准入评估 → 收集与运输 → 接收与分析 → 贮存 → 预处理 → 输送 → 入窑。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准入评估 → 收集与运输 → 接收与分析 → 贮存 → 预处理 → 输送 → 入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一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 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 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废气。项目改建后,新增废气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输 送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窑 尾烟气(主要污染物与现有工程一致,包括NMHC、颗粒物、H2S、 NH3、S02、NOx、HC1、HF、重金属、二噁英类等)。 输送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4915-2013) 要求后,通过一根19m 高的排气筒 (输送系统排气筒P1) 排放。储存库内一般固废装卸、投料、 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要求后,通过一根19m 高的 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1) 和一根40.35m 高的排气筒(输送 系统排气筒 P2) 排放。 水泥窑旁路放风系统抽出的料灰经布袋收尘后的气体与窑 尾烟气混合处理。窑尾烟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尾烟气净化系统 (SNCR 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置,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及《水泥窑协同 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 要求后,通过现 有90m 高的排气筒(窑尾烟囱D034) 高空排放。 (四)废水。项目改建后,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新增生 产废水主要是旁路除氯系统窑灰清洗水,经过系统内蒸发处理循 环使用,不外排。现有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设备冷却水及余热发 电设备冷却水,除损耗外全部循环使用。少量污水和生活污水排 入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五)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抓斗桥式起重机、皮带输 送机及除尘风机等机器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对 高噪声设备以及车间采取防震降噪措施(安装防震垫、消声器, 以及安装隔声门窗等),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六)固废。 项目改建后,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所处置的 一般工业固废包装物与固废一起入窑。皮带输送机过程产生的收 尘灰返回输送入窑系统,作为替代燃料入窑,不外排。在水泥窑 协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窑灰经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生料入窑系统, 不外排。新增固废主要是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 集灰尘和除氯系统滤饼。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 集灰尘作为替代燃料入窑利用;除氯系统滤饼通过水泥厂窑灰返 窑装置送往生料入窑系统。 窑灰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管理。 本项目仅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接受经鉴别属于危险废 物的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环保措施: 1.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贮存、处置场周边 应设置导流渠。 2.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 标 志 。 3.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 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 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4.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厂的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 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七)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要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风 险防范控制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 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定期安排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落实“三同时”制度,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输送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输送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后,通过一根19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1)排放。储存库内一般固废装卸、投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后,通过一根19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1)和一根40.35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2)排放。 水泥窑旁路放风系统抽出的料灰经布袋收尘后的气体与窑尾烟气混合处理。窑尾烟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尾烟气净化系统(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置,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要求后,通过现有90m高的排气筒(窑尾烟囱D034)高空排放。 (四)废水。项目改建后,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设置窑灰水洗利用系统,窑灰掺入水泥熟料或外收。因此无旁路除氯系统窑灰清洗水产生。现有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设备冷却水及余热发电设备冷却水,除损耗外全部循环使用。少量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五)通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对高噪声设备以及车间采取防震降噪措施(安装防震垫、消声器,以及安装隔声门窗等),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作为替代燃料入窑利用;除氯系统布袋除尘器产生收尘窑灰掺入水泥熟料或外委处置。 (七)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
| 项目不建设旁路灰水系统,旁路放风收集的粉尘窑灰采用直接掺入水泥熟料及外委处置方式,因此无旁路灰水系滤饼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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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输送粉尘经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输送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1)排放 | 输送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
| 2 | 储存库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储存库内一般固废装卸、投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1)和一根40.35m高的排气筒(输送系统排气筒P2)排放。 | 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 |
| 1 | 防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 如安装防震垫、消声器,以及安装隔声门窗等)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
| 1 | 项目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包装物与固废一起入窑。皮带输送机过程产生的收尘灰返回输送入窑系统,作为替代燃料入窑,不外排。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窑灰经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生料入窑系统,不外排。新增固废主要是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和除氯系统滤饼。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作为替代燃料入窑利用;除氯系统滤饼通过水泥厂窑灰返窑装置送往生料入窑系统。 | 替代燃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作为替代燃料入窑利用;除氯系统布袋除尘器产生收尘窑灰掺入水泥熟料或外委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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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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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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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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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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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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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