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耀皮汽车二期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北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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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耀皮汽车二期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4 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耀皮汽车二期玻璃生产线项目

****

****开发区科技园华泰道1 号

津诚环安(天****公司

****拟于****开发区科技园华泰道1号厂院内17号厂房,建设“耀皮汽车二期玻璃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购置并安装汽车前挡/天窗玻璃生产线;(2)同步对现有工程玻璃印刷、烘干废气的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并同步将对应P1排气筒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前挡玻璃及天窗玻璃100万片。

(1)废气:项目设置封闭印刷室,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室内集气口收集,烘干机进口设于印刷室内,出口位于印刷室外,整体封闭,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进、出口上端集气口收集,上述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改造后的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除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工作台上方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滤筒烟尘净化器净化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项目工件进出开关门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放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放口处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园区市政污水****科技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及室外环保风机、冷却塔,室内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室外环保风机设置隔声罩,冷却塔采取基础减振。经预测,厂区四侧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夜间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网版、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油墨、废催化剂、废吸油毡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PVB边角料、废玻璃、废滤筒滤芯、不合格品、玻璃沉渣、废粉焦、除尘器集尘、废反渗透膜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包装材料、废PVB边角料、不合****回收部门进行处置,废玻璃外售浮法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外售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管理部门清运。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