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镇《关于贯岭镇军营村景观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函》(贯政函〔2026〕18号)文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03号******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贯岭镇军营村景观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贯岭镇军营村景观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址
**市
三、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贯岭镇军营村景观进行提升并对环境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含:
1.对贯岭镇军营村闽浙边界进行景观提升,建设内容包括:闽浙边界入口增加案名置石1个;对漫道改造提升,长度约0.6公里,沿线增加观景台、观景亭、庭院灯等配套设施,对漫道及观景台周边绿化进行提升,面积约为150㎡。
2.对贯岭镇军营村李家尖漫道观景台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对漫道改造提升,长度约0.5公里,沿线增加观景台、观景亭、庭院灯等配套设施;对漫道及观景台周边绿化进行提升,面积约为240㎡。
3.对贯岭镇军营****村委会进行环境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对军营****村委会沿线进行绿化环境提升,长度约1.5公里,面积约为2400㎡;村内改造提升2处健身设施,****村委会设置一个LED大屏幕。
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8.4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52.14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8年3月11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