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采购意向公开(2026-JKEYST-W1017)(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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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960,000.00元,采购数量8套,主要功能:物资运输。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名称

数量

配置要求

1

无人机采购

8套

无人机*1,遥控器*2,降落伞套件*1,飞行器电池*2,****电站*1,空吊系统*1,第三者责任险1年(保额不低于100万),无人机设备险1年,网络RTK服务2年

所需运输无人机具体数据参数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1

★ 机身结构

四轴八桨

2

外观尺寸

机臂展开、桨叶展开≤3220mm×3250mm×980mm机臂折叠、桨叶折叠≤1110mm×1270mm×980mm

3

轴距

最大轴距≤2330mm

4

最大载重能力

单电池模式≥80kg、双电池模式≥65kg

5

飞行速度指标

双电模式下最大上升 / 下降速度≥5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

6

飞行海拔高度

双电模式空载最大飞行海拔高度≥6000m

7

飞行距离指标

单电载重 80kg≥6km、双电载重 65kg≥12km;双电空载吊运模式≥26km

8

悬停续航时间

单电载重 80kg≥6min、双电载重 65kg≥12min

9

★ 防水防护等级

IPX6

10

支持 RTK 定位

飞行器应内置有 RTK 模块,具备 RTK 定位能力,能够通过遥控器连接到网络 TK 服务或 RK 移动站,获取高精度的位置信息

11

飞行器工作频率

飞行器的工作频率应为:2.4000GHz-2.4835GHz、5.725GHz-5.850GHz、5.150GHz~5.250GHz

12

4G 模块

遥控器和飞行器应支持通过 4G 模块实现飞行器的控制和图像视频传输

13

★RID 功能

飞行器根据法规要求在飞行过程中自动播发飞行器系统 ID,位置和速度等标识信息

14

★UOM 功能

具有民航局飞行动态数据报送服务

15

遥控器核心配置

屏幕≥7 英寸、分辨率 1920×1200、亮度≥1400cd/m2;具备 HDMI 视频输出、SD 卡槽、USB 接口

16

飞行器照明灯

配备前视远近灯和下视补光灯,光线不足时自动开启,支持遥控器 App 手动控制

17

★ LiDAR系统

配备LiDAR,可扫描空间物体信息并在遥控器实时显示点云结果

18

★ 毫米波雷达系统

包含前向、后视、下视毫米波雷达,用于辅助避障功能

19

★ 多视角视觉系统

配备多视角摄像头,可在遥控器显示前、后、左、右飞行实时视角

20

FPV 相机

配备 FPV 摄像头,显示飞行器下方视角,可手动调节显示角度

21

★AR 辅助显示

具备 AR 检测功能,可将人 / 车、返航点位置与降落投影在遥控器中 AR 显示

22

测距范围

飞行器感知障碍物的最远距离不低于 60m

23

★ 起飞保护

起飞**行声光报警,界面展示起飞倒计时并支持取消提示

24

★ 一机双控

支持两个遥控器同时连接,控制权限可在两者间切换,可按需抢占控制权

25

★ 到位检测

使用按压式机臂锁,开机后可检测机臂是否展开到位、是否锁紧

26

★地图打点

支持在遥控器地图画面进行目标打点,记录经纬度信息

27

★RTK 打点

可搭配 RTK 模块进行位置打点并记录,双遥控器连接时可同步打点结果

28

★ 装卸点引导

可在遥控器选择 “装”/“卸” 航点,引导飞行器飞至对应点

29

飞行器打点

飞行中可记录实时位置与高度信息,生成航点

30

信号有效距离

空旷无干扰无遮挡环境下,遥控器与飞行器信号有效距离≥20km

31

电池核心参数

单块容量≥41000mAh、电压 52.5V;30% 至 95% 充电时间≤9min,单块电池重量≤15500g

32

★ 空吊系统性能

线缆可放长度≥30m、收放速度≥1.2m/s;支持实时称重、智能消摆

33

★ 空吊挂钩功能配置

支持无线充电、续航≥10h;具备声光提示、熔断脱困功能

34

★ 降落伞防护指标

满载状态下 100m 高度可成功开伞,触地速度≤6m/s;支持手动 + 自动开伞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五、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采购方)。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发布平台:军队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刘先生:176****3324(采购方)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1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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