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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收悉,根据2021年8月6****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委****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会商会会议纪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同意调****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具体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在概算总额不超过初设批复金额12304.7万元的前提下,****实验室、****中心未装修部分及围墙、食堂建设调整至“****中心****实验室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将“****中心****实验室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中心提升建设内容调整****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调整金额约950万元。具体金额以项目决算报告为准,项目业主应按决算报告实际金额支付施工方。
请市卫生健康委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好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快发生效益。
****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廉政建设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廉政建设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廉政建设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238;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廉政建设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信地址:**市**区青莲路1号**投资发展大厦北楼2521室,邮编:54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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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