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BH202512地块会所及创意样板房专项设计(三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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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BH202512地块会所及创意样板房专项设计(三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BH202512地块会所及创意样板房专项设计(三次)答疑公告

“**区BH202512地块会所及创意样板房专项设计(三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联合体投标时,牵头方已具备招标公告3.1.1(1)-(4)其中一项资质要求,成员方仅作为方案咨询单位,是否也需要具备招标公告3.1.1条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3.1.7变更为以下内容: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和承担方案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3.1.1资质要求,仅承担方案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无需具备3.1.1要求的资质;
(3)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
(4)针对上述第(2)条,若联合体任一方满足3.1.1资质要求,则按上述规则要求需要提供资质的另一方无需具备3.1.1的第(1)项要求中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信誉要求。
注:方案咨询任务包含“概念性规划、创意思路、效果图设计”等。

2、请问联合体投标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答: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77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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