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为全县特困人员及集中照护低保失能人员开展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人员及集中照护低保失能人员开展自理能力等级评估项目;
3.建设地点:**县辖区内;
4.采购内容:按照《**省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黔民发〔2021〕8号)中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评估;
5.资金来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25天;
8.预算总额:20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每日17:30分前;
(二)报名地点:********中心(民政局1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投标单位于报名时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提交到报名地点;
2.资质文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原件;
4.通****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的截图页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2023年3月24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待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采购要求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公告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2****6603(文中手机号码为工作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
附件:**县特困人员及集中照护低保失能人员开展自理能力等级评估项目采购报名表.doc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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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