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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17204X8 | 建设单位法人:李庆忠 |
| 潘华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荔蒲市 |
| ******开发区 |
| ****金属制品、衣架及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荔蒲市 **壮族自治区**荔蒲市 |
| 经度:110.395000 纬度: 24.519722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30 |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7204X8001X |
| 2025-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30 |
| 3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17204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17204X8 | 验收监测单位:**渝****公司 |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0 |
| 2026-0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0583 |
| 改扩建、小五金配件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小五金配件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电镀小五金配件1950吨/年,其他表面处理产品35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电镀小五金配件1950吨/年,其他表面处理产品350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和其他表面处理,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夹片等小五金配件。拉丝车间已设置1条拉丝成型生产线,该生产线主要生产精钢丝,****工厂作为衣架、衣钩等原材料。工艺流程为:将外购线材经过剥皮、粗拉及酸洗、碱洗和干燥后送入精拉丝,经过抛光后外售。一车间2条垂直电镀自动线主要镀层为镍、铜、铬,以外购的衣架、衣架配件、小五金件作为主要电镀物件,进行各种镀种的电镀,由镀暗镍、镀铜、镀亮镍、镀铬四部分组成。3条滚镀手动线,均位于一车间,其中1条镀层为锌,2条镀层为镍。二车间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阳极氧化生产线是以铝合金工件作为主要氧化物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和其他表面处理,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夹片等小五金配件。拉丝车间已设置1条拉丝成型生产线,该生产线主要生产精钢丝,****工厂作为衣架、衣钩等原材料。工艺流程为:将外购线材经过剥皮、粗拉及酸洗、碱洗和干燥后送入精拉丝,经过抛光后外售。一车间2条垂直电镀自动线主要镀层为镍、铜、铬,以外购的衣架、衣架配件、小五金件作为主要电镀物件,进行各种镀种的电镀,由镀暗镍、镀铜、镀亮镍、镀铬四部分组成。3条滚镀手动线,均位于一车间,其中1条镀层为锌,2条镀层为镍。二车间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阳极氧化生产线是以铝合金工件作为主要氧化物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采取施工区酒水降尘、密闭车辆运输、车辆低速行驶、遇千旱及大风天时进行覆盖等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加强对施工源强的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场地内配套建设沉淀池和集水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建筑垃圾运****填埋场或者用地单位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拉丝废气、电镀废气、喷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 (1)拉丝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2)一车间退镀、垂直挂镀2线、滚镀锌、滚镀镍手动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要求;(3)一车间垂直挂镀1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3),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4)二车间垂直挂镀生产线、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4),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5)三~八车间每条垂直挂镀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5~DA010)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6)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7)项目使用11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九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11~DA019),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排放总量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 项目应采取措施:静电喷粉自动线产生的粉尘经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喷粉线,净化尾气再经多级布袋过滤至微风状态;车间和生产线采取密闭措施;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吸风系统和顶吸系统收集等,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边界无组织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酸碱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必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确保生产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 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废滤网、退镀废液、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废包装桶(袋)、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滤简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施工期采取酒水降尘、密闭车辆运输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建筑垃圾运****填埋场或者用地单位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施工周期较短、工序较为简单,目前施工已全部结束,施工期间相关环境影响已随之终止。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接到周边村民投诉,也未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1)拉丝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顶吸收集,引入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2)一车间退镀、垂直挂镀2线、滚镀锌、滚镀镍手动线酸洗工段酸雾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要求;(3)一车间垂直挂镀1线酸洗工段酸雾经顶吸收集后进入1套碱洗喷淋塔、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同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3),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4)二车间垂直挂镀生产线、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酸洗工段酸雾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4),本次验收监测期间,DA004排气筒实际排气量高于基准排气量,按电镀基准排气量折算后,排放的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5)三~八车间暂未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另行办理环保验收手续;(6)项目已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将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与实测烟气量、实测浓度进行折算对标,仅DA004排气筒实际排气量高于基准排气量,DA004折算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7)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使用4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5~DA007),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对于大气污染物,均为一般排放口不需设置大气排放总许可量;项目暂未建设静电喷粉自动线,待后续建设完成后,另行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无组织废气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三、(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站9月~11月自动监测数据和月度例行监测报告数据,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2)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已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处理。 (4)已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厂区内已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四、项目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除油酸洗槽渣、废滤网、退镀废液、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废包装桶(袋)、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滤简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一、我公司于2025年7月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号:450331-2025-023-M。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已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32 | 0 | 0 | 0 | 0.132 | 0.132 | |
| 0 | 0.1756 | 0 | 0 | 0 | 0.176 | 0.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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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38 | 0 | 0 | 0 | 0.738 | 0.738 |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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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87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 0 | 0.118 | 0 | 0 | 0 | 0.118 | 0.11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 2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处理站9月~11月自动监测数据和月度例行监测报告数据,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碱液喷淋净化塔、铬酸雾净化塔、排气筒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1)拉丝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顶吸收集,引入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2)一车间退镀、垂直挂镀2线、滚镀锌、滚镀镍手动线酸洗工段酸雾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3)一车间垂直挂镀1线酸洗工段酸雾经顶吸收集后进入1套碱洗喷淋塔、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同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3);(4)二车间垂直挂镀生产线、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酸洗工段酸雾采取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镀铬工段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4)。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 | |
| 2 | 天然气热水热风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项目使用4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5~DA007) | 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 |
| 1 | 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①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水处理及输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和非正常排放,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②厂区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电镀生产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拉丝成型车间、喷粉车间、浸塑车间、仓库和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规范要求做好防渗、硬底化工程,渗透系数<10-7cm/s。同时定期检查电镀槽、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的情况,若发现墙体或沟渠出现裂痕等问题,立即进行抢修。 | 已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电镀生产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拉丝成型车间、喷粉车间、浸塑车间、仓库和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规范要求做好防渗、硬底化工程,渗透系数<10-7cm/s。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废滤网、退镀废液、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废包装桶(袋)、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滤简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项目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除油酸洗槽渣、废滤网、退镀废液、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废包装桶(袋)、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滤简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 |
| 1 |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我公司于2025年7月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号:450331-2025-023-M | |
| 2 |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已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厂区内已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有1个事故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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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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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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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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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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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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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