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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预公告
后城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村东位于112国道北(**草地,南至河道,西至草地,北至草地)的土地,面积约1.62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审批局关于**县**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赤审批[2024]37号),用于**县**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9日起,****政府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8日。本公告可在****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cn/channel/list/163.html。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志辉 联系电话:****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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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