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家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202****2717
项目名称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市寮步镇岭厦村致富街62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市寮步镇岭厦村致富街62号,****中心坐标为:北纬23°01'29.744"、东经113°50'14.7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0611488。 项目改扩建前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4200m2。项目主要从事陶瓷电容器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陶瓷电容器30吨。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现建设单位拟申请改扩建。具体改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改扩建总投资新增50万元; (2)项目改扩建后,取消陶瓷电容器的加工生产,新增电容器和塑封电容器的加工生产,对应增加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3)项目改扩建后对焊锡、上粉、烤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上粉、烤粉工序拟由原来的“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和焊锡工序拟由原来的“布袋除尘装置”提升改造合并为一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削减VOCs排放总量。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4200m2。主要从事电容器和塑封电容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封电容器15吨、电容器4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上锡工序 项目上锡工序产生少量锡及其化合物,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量较低,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的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焊锡、烘烤、上助焊剂、上粉、烤粉、塑封工序 项目焊锡、烘烤、上助焊剂、上粉、烤粉、塑封过程中所挥发出来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项目焊锡、烘烤、上助焊剂、上粉、烤粉、塑封工序在产污设备上方设置排气管道直连,项目拟对焊锡、烘烤、上助焊剂、上粉、烤粉、塑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米,经上述收集处理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2.0mg/m3)。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即雨水、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和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噪声:对于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后,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预计噪声对周边影响微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锡渣、废纸板、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废助焊剂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6-03-24
联系人 ****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4788
通讯地址 **市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