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县预制菜产业园污水处置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县预制菜产业园污水处置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省**市**县高新区丽星**侧经三路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0.45亩,建筑面积178m2,建成后年处理污水10.95万吨,主要生产工艺:隔油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主要生产设备:气浮装置、生化组合池、隔油池、调节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开****商铺10-07号
联系人:罗巍
联系电话:187****2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公司
通信地址:**省****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12层1210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58****053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