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智慧共享中药房标识与重点空间形象建设工程等项目采购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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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智慧共享中药房标识与重点空间形象建设工程等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年华A座9楼903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标识与重点空间形象建设工程等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预算金额:第二包:76500.00元;

5、最高限价:第二包:76500.00元;

6、采购需求:**市智慧共享中药房项目排气系统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为准,本次组织采购第2个包。

第二包:**市智慧共享中药房项目排气系统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7、合同履约期限(工期):

第二包: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所有设备物资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期限:设备到货后10个日历日内完**装、调试并具备投用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时间)

2、地点:**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年华A座9楼 903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a.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b.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5、售价:¥500.00/包(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年华A座9楼 91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年华A座9楼 911室

六、公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府后西街324号

联系方式:035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年华A座9楼 903室

联系方式:035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3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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