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淄博宏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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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2月28日**********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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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
2026年2月28日**********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常家村东

******公司

**弈成****公司

本项目投资1502万元,占地面积约2600m2,总建筑面积约2600m2,租赁******公司现有车间一座,购置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1条,内部包含生产设备设施约26台套,利用沥青、碎石、矿粉等原辅材料,年生产沥青混凝土2万吨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骨料上料、烘干、筛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其中上料及筛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工序中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及烘干过程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线收集,全部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加热过程天然气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 低氮燃烧+密闭管线 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存储、搅拌、出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芘、VOCs、臭气浓度,操作过程中沥青罐密闭,废气经 水喷淋+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DA001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排气筒DA002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还应满足《**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粉料贮存粉尘、未收集的颗粒物及生产运行过程中管道密封点泄漏的沥青烟、苯并芘、VOCs、臭气浓度,通过加强密闭及收集,设置雾炮车、洗车平台,粉料料仓封闭,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加强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控制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生产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喷淋降尘及地面清洁用水蒸发损耗;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底泥、筛选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焦油、废导热油、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底泥、筛选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为一般固废,沉淀池底泥和除尘器集尘返回生产工序使用,筛选不合格品全部外售******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焦油、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拌和区域、沥青罐存放区域、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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