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913J/2026-****34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13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智砼创****公司绿色低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智砼创****公司年产1万吨低碳水反应型混合料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3月16日-2026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绿色低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绿色低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起马路12517号,**县荆家镇工业聚集区内 | ******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起马路12517号,**县荆家镇工业聚集区内。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新购置螺旋绞龙、自动计量配料装置、斗式提升机、双轴桨叶搅拌机、自动计量包装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65台(套)。项目外购水泥、石英砂、粉煤灰、矿粉、矿物超细粉、木质纤维、聚丙烯短纤维、无机玻璃微珠、膨胀剂、再生性乳胶粉,通过计量上料、搅拌、取样检测、包装等主要加工工序,年加工生产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5万立方米、ECC高延性混凝土2.5万吨。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水泥、粉煤灰、矿粉入仓产生的颗粒物,配料入待混仓产生的颗粒物,上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产品入成品仓产生的颗粒物,产品入罐车产生的颗粒物均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石英砂、矿物超细粉、木质纤维、聚丙烯短纤维、无机玻璃微珠、膨胀剂、再生性乳胶粉投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产品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企业应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量,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通过雾炮机水雾喷淋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水雾喷淋用水、厂区及车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
| 2 | 年产1万吨低碳水反应型混合料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县荆家镇工业聚集区内。 | **智砼创****公司 | **智砼创****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县荆家镇工业聚集区内。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搅拌机、皮带机、自动计量配料装置、机械臂自动码垛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23台(套)。以大骨料(粗石子)、细集料(细石子)、水反应有机粘结剂、纤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卸料、转运、投料入仓、计量上料、搅拌、取样检测、包装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低碳水反应型混合料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1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601-370321-89-01-90263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大骨料、细集料投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上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分别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搅拌产生的VOCs经密闭管道,包装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企业应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量,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大骨料、细集料卸料、暂存时采取 密闭+水雾喷淋 措施,转运时采用编织布覆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相关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相关要求。 (二)项目水雾喷淋用水、厂区及车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