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卫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夏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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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27MACL99LC3Q罗付坤
罗付坤**省**市**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卫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市**县 ****开发区崔公街与西外环交汇处向北500米路东
经度:115.98035 纬度: 36.98295******服务局
2023-10-18
夏审批报告表〔2023〕28号****1427MACL99LC3Q001Q
2023-12-211000
20****
****1427MACL99LC3Q****
****1427MACL99LC3Q******公司
****0112MA3MKPPX9P2025-01-29
2025-01-302025-10-22
2025-12-052026-01-02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5万辆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5万辆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以报废汽车为原料,通过登记--预处理--暂存--拆解--剪切破碎--产品以报废汽车为原料,通过登记--预处理--暂存--拆解--剪切破碎--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内各类废油废液、废制冷剂等物质采用桶装加盖密闭保存,逸散出的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剪切、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危废间废气增加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排气筒,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更有利于环境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设备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夏****公司实际车辆和地面不进行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未下雨,不产生雨水
实际车辆和地面不进行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未下雨,不产生雨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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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57.76 0 0 0 2357.76 23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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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72 0 0 0 0.007 0.007 /
0 0.0156 0 0 0 0.016 0.01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收集罩+活性炭;收集罩+布袋除尘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油液抽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罩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暂存油液制冷剂挥发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除尘器排气筒出口监测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活性炭装置排气筒出口监测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5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6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2#活性炭装置排气筒出口监测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5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2μ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9mg/m3,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未检出,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4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为0.96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筑隔音、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音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北厂界不具备监测条件,西厂界昼间噪声Leq在59.3~59.5dB(A)之间,西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可利用废料(废钢材、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电线电缆、陶瓷泡沫、废玻璃、废纤维等)、废安全气囊、废空调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可用零部件废动力蓄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各类废油废液、废机油滤清器、废油箱、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垫片、废电容器、废密封胶、废电子电器部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等)、废含油吸附棉、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布袋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可利用废料(废钢材、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电线电缆、陶瓷泡沫、废玻璃、废纤维等)、废安全气囊、废空调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可用零部件废动力蓄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各类废油废液、废机油滤清器、废油箱、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垫片、废电容器、废密封胶、废电子电器部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等)、废含油吸附棉、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布袋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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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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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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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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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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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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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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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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