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毛友琴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进行批后公布。
许可事项:临时改变房屋用途
单位(个人):毛友琴
建设位置:衢山镇人民路221号
改变内容:建筑面积34.65M2(一层局部),建筑使用用途由住宅改其他商服(养生馆)。
改变期限:1年
决定书编号:****
联系电话: ****211
联系地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