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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电站新溪安置小区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规定,2026年3月20日,****开展****电站新溪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陈翀/188****964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