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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8804889 | 建设单位法人:张国丽 |
| 张国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巴王支路17号附5号 |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5--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1-M7451-检验检疫服务 |
| 建设地点: | **市** 巴王支路17号附5号 |
| 经度:108.03143 纬度: 30.2941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5 |
| 渝(忠)环准〔2024〕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88048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571912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0 |
| 2026-0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位于**忠州街道巴王支路17号附5号,拟利用****现有办公楼3、4、5楼,更**安装部分实验检测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面积约300m2检测实验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忠州街道巴王支路17号附5号,利用****现有办公楼3、4、5楼,更**安装部分实验检测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面积约300m2检测实验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检测样品数量约为700个样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检测样品数量约为700个样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定性检测工艺流程 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工艺流程为: 取样:抽样制样的各类农产品鲜样,进行称重,取满足检测要求一定重量的新鲜样品;此过程产生S1废弃农产品; 破碎:将选取的样品进行通过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噪声N1); 加水:对破碎后的样品加入**进行提取; 震荡:将样品进行振荡5min; 上清液静置:倒出震荡后样品上清液、静置,此过程产生样品废液W1; 取样检测:将取得的样品通过全自动药物残留检测仪测定出结果,此过程产生样品废液W1及固废S1废弃农产品。 (2)定量检测工艺流程 1)标准曲线绘制 通过用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或基准物质,配制不同浓度梯度的溶液,绘制标准曲线来测定样品准确浓度;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进样测定各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 3 次,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均值绘制各类标准曲线。 2)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工艺流程 取样:将样品进行破碎前处理,取25g的浆状样品,先加入50mL的乙腈试剂高速分散2min。(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噪声N1) 过滤、振荡:将分散后样品进行过滤,过滤上清液至100mL的具塞量筒中,然后加入5~7g的氯化钠,振荡1min后静置30min,分取上层乙腈液10mL。(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废滤纸S4) 氮气流吹干:将上层乙腈液采用氮气流将乙腈液吹干,到此步骤在通风橱中完成,此工序完成后,农残前处理工序完成。(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A、测有机磷: 气相色谱仪检测:将前处理后的样品加入2mL丙酮,再经气相色谱仪检测有机磷残留结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B、测有机氯类及拟除虫菊酯: 净化萃取:经前处理后的样品加入2mL正己烷,利用弗罗里矽柱依次加入5mL丙酮+正己烷(10+90),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预淋、淋洗:净化萃取后使用5mL正己烷对弗罗里矽柱预淋、淋洗各一次,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氮气吹干:将淋洗后试液使用氮气流吹近干,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定容:将氮气吹至近干的样品利用正己烷定容至5mL,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气相色谱仪检测:将定容后的样品经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有机氯类及拟除虫菊酯残留结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 ① 预处理:将自来水中的各类杂质进行初级处理,将悬浮物、大的颗粒物、泥沙和氧化物质去除,保护和优化反渗透; ② 反渗透:利用反渗透膜对水中的离子物质和大分子物质,病毒、细菌、有机物等进行截留性去除; ③ 纯化处理:采用特制的滤芯,对经过膜去除后残余的微小离子进行纯化和超纯化,使水中的离子水平降低到痕量水平,出水的比电阻达到使用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定性检测工艺流程 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工艺流程为: 取样:抽样制样的各类农产品鲜样,进行称重,取满足检测要求一定重量的新鲜样品;此过程产生S1废弃农产品; 破碎:将选取的样品进行通过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噪声N1); 加水:对破碎后的样品加入**进行提取; 震荡:将样品进行振荡5min; 上清液静置:倒出震荡后样品上清液、静置,此过程产生样品废液W1; 取样检测:将取得的样品通过全自动药物残留检测仪测定出结果,此过程产生样品废液W1及固废S1废弃农产品。 (2)定量检测工艺流程 1)标准曲线绘制 通过用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或基准物质,配制不同浓度梯度的溶液,绘制标准曲线来测定样品准确浓度;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进样测定各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 3 次,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均值绘制各类标准曲线。 2)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工艺流程 取样:将样品进行破碎前处理,取25g的浆状样品,先加入50mL的乙腈试剂高速分散2min。(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噪声N1) 过滤、振荡:将分散后样品进行过滤,过滤上清液至100mL的具塞量筒中,然后加入5~7g的氯化钠,振荡1min后静置30min,分取上层乙腈液10mL。(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废滤纸S4) 氮气流吹干:将上层乙腈液采用氮气流将乙腈液吹干,到此步骤在通风橱中完成,此工序完成后,农残前处理工序完成。(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A、测有机磷: 气相色谱仪检测:将前处理后的样品加入2mL丙酮,再经气相色谱仪检测有机磷残留结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B、测有机氯类及拟除虫菊酯: 净化萃取:经前处理后的样品加入2mL正己烷,利用弗罗里矽柱依次加入5mL丙酮+正己烷(10+90),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预淋、淋洗:净化萃取后使用5mL正己烷对弗罗里矽柱预淋、淋洗各一次,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氮气吹干:将淋洗后试液使用氮气流吹近干,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定容:将氮气吹至近干的样品利用正己烷定容至5mL,此工序在通风橱中操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气相色谱仪检测:将定容后的样品经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有机氯类及拟除虫菊酯残留结果;(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S2)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 ① 预处理:将自来水中的各类杂质进行初级处理,将悬浮物、大的颗粒物、泥沙和氧化物质去除,保护和优化反渗透; ② 反渗透:利用反渗透膜对水中的离子物质和大分子物质,病毒、细菌、有机物等进行截留性去除; ③ 纯化处理:采用特制的滤芯,对经过膜去除后残余的微小离子进行纯化和超纯化,使水中的离子水平降低到痕量水平,出水的比电阻达到使用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本项目在各个药品及试剂储存室均设置通风药品储存柜,实验室操作岗位涉及废气排放的工位设置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所有涉及到有机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厨中或万向集气罩下进行,项目共设置4台通风橱,2台位于有机前处理室、2台位于无机前处理室,色谱室设置万向集气罩,废气经收集汇总后引入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11000m3/h)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运营期本项目实验废水(实验仪器、器皿后两次清洗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调节PH+氧化还原+沉淀过滤 2+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弃农产品定点投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废滤纸、前两次清洗高浓度废液、过期失效的废弃试剂/药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设施(面积1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后进行回收处理。 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和实验区域,采取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为办公区以及不涉及实验试剂及危险废物的场所;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各个药品及试剂储存室均设置通风药品储存柜,实验室操作岗位涉及废气排放的工位设置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所有涉及到有机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厨中或万向集气罩下进行,项目共设置4台通风橱,2台位于有机前处理室、2台位于无机前处理室,色谱室设置万向集气罩,废气经收集汇总后引入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11000m3/h)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项目实验废水(实验仪器、器皿后两次清洗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调节PH+氧化还原+沉淀过滤 2+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弃农产品定点投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废滤纸、前两次清洗高浓度废液、过期失效的废弃试剂/药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设施(面积1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后进行回收处理。 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和实验区域,采取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为办公区以及不涉及实验试剂及危险废物的场所;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危废贮存点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地面做好防渗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危废贮存点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地面做好防渗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0102 | 0 | 0 | 0 | 0 | |
| 0 | 0.0061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75 | 0 | 0 | 0 | 275 | 27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88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 1 | 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已建设 | 未检测 | |
| 2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已建设 | 检测 |
| 1 | 实验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已建设 | 检测 |
| 1 | 建筑隔声,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设 | 检测 |
| 1 | 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和实验区域,采取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为办公区以及不涉及实验试剂及危险废物的场所; | 落实 |
| 1 | 生活垃圾与废弃农产品定点投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废滤纸、前两次清洗高浓度废液、过期失效的废弃试剂/药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设施(面积1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后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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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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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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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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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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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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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