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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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塔拉蒙古自治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6年03月23日 1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530

通讯地址:乐市文化路333****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

邮 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州赛里木湖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州赛里****基地(赛湖小镇)

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

管理委员会

**格****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建****处理厂****泵站、在线监测系统、危废贮存点等其它附属设施,设计处理能力5000m3/d,配套建设中水储池一座,设计储水能力20万m3,配套建设压力排水管道4.8km、中水回用管道4.95km。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入资金549万元,占总投资额5.49%。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落实《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 4061-2017)相关要求,封闭施工现场并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量。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篷布或防尘网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运营期合理布局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生化池、深度处理间、污泥脱水房等位置;对格栅间、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等加盖封闭并安装臭气收集系统及除臭设备,恶臭通过封闭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㈡ 废水。施工期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现场不设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住宿租用赛湖小镇住宿用房,施工区内设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厂主要接纳赛湖小镇产生的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水处理采用“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二沉池+深度处理+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00m3/d。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06、2025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的日均值及瞬时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水质浓度限值要求后,排入中水储池,夏季通过回用管道回用于赛湖小镇绿化及道路清扫,实现中水回用,冬季储存于中水储池。

㈢ 噪声。施工期施工机械选型时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

㈣ 固废。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到“即挖即填”;做好剥离表层土保护工作,分类堆放;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弃方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绿化,剩余弃方拉运至当地部门指定的填埋地点填埋。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分类管理,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施工完成后及时处理,拉****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压滤至含水率可小于60%后,与栅渣及沉沙一起外运至乐市海创****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在线装置废液、废机油及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点设计及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在施工范围外活动。在管道工程施工过程应同时采取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挡渣和排水措施,减少裸露地表的暴露时间;施工期适时对地表修整养护,洒水降尘,减少水土流失源;规范施工,避免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入施工区以外的区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对场地及管沟进行回填、平整,并对因管沟开挖造成破坏的草地进行恢复原貌,避免地表裸露增加水土流失量。运行期无生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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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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