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委托****承担“**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维吾尔自治区****县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牛羊屠宰厂,包括屠宰车间1218.56平方米、业务用房332.11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64.80平方米、车辆消毒间124.21平方米、牛羊圈舍352.86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主任
建设单位地址:**县**镇团结路411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1****98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高新区(**区)**南路416号盈科国际21楼21-A-227
环评单位联系人:和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66****420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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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