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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3月23日对《丝艾工业****公司年产电脑装饰件1亿片,不干胶产品、铭牌标识1、铭牌标识2、模切产品5亿片,汽车零配件4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海开行审〔2026〕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 年 3月 24日-2026 年 3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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