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55号
****关于**镇圩镇主道风貌
提升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镇圩镇主道风貌提升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典型镇培育建设步伐,全面提升镇域基础设施水**城乡风貌品质,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镇圩镇主道风貌提升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镇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篮兜村村道,长度约0.71公里,按城市支路并结合小交通量农村公路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15Km/h。建设内容为现状水泥路面加铺沥青面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井盖提升;(2)大港码头堤岸路长度约0.92公里,按城市支路并结合小交通量农村公路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15Km/h。建设内容为现状水泥路面加铺沥青面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井盖提升;(3)大港码头人居环境三线整治,主要对大港码头北侧进行三线下地;(4)中兴路改造长度约0.2公里,建设内容为东侧拓宽**人行道、**行道树及东侧绿化带整治;(5)南中桥至新溪村道路,建设内容为**灌溉渠、路灯、三****停车场;(6)新溪村道路,改造长度约0.62公里,建设内容为现状水泥路面加铺沥青面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井盖提升。
五、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30.80万元,其中:**工程费1030.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20万元、预备费49.9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2026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1145万元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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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镇圩镇主道风貌提升及配套项目
项目代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 |||||||
| 核准部门盖章 |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