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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4
| 项目名称 | **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剑池街道杨梅山区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4512.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金树 |
| 联系人 | 雷泽昊 | 联系电话 | 182****04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7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5-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杨梅山区块整体建设分为一期(北区)、二期( 南区)和配 套渣土场三部分。 总用地面积约 1117 亩。 其中, 一期(北区) 用地面积约 417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 区块内市政 道路工程(包括广源街 、 广济街等总长度约 1500 米 ), 以及给 水、污水等配套管网设施; 二期( 南区)用地面积约 700 亩, 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 区块内道路网工程(长度约 4800 米 ), 给水 、 污水等管网配套设施; 渣土场主要建设道路工程、 拦渣坝、回填土方及场地复绿、地下水导排 、地表水导排系统和 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 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支 撑架且有醒目标识。②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撤、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销毁。③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根据对同类道路项目类比调查,道路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绝大多数超过《建筑施工界噪声标准》要求。虽然道路施工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需采取适当的实施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①严禁高噪声设备(如冲击打桩机、风锤等)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②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如工地用的柴油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③施工部门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必须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隔声屏障。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道路景观设计应顺应地形地势,与周边环境有机融合,尽量避让山体,减少大规模填挖作业,降低水土流失风险,保护自然生态与景观风貌;合理控制路基边坡高度与开挖深度,统筹协调道路建设与城市景观、自然生态的关系。项目建成后,对渣土堆场实施生态复绿,恢复场地生态功能。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高度重视建设期与运营期全过程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各类环境污染,实现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 ||
| 承诺:**** 张金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金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