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 号)及**省 “双减” 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根据《**省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市关于遴选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教体联〔2022〕9 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优势,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将 2026 年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向****提出申报,提供相应的备审材料。
(二)公开透明原则。遴选过程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培训机构入选资质条件、遴选程序、入围名单公示等将在**区有关媒体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优先进入遴选,经审核许可后,可参与提供课后服务,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遴选对象
****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公益性(免费)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
三、遴选程序
(一)机构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公益性团体自主申报,填写《**区非学科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公示拟入围机构。****体育局将拟入围的机构及项目在**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入围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开班规模及服务报价等。
(四)公布“白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白名单”。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学校发布“白名单”。
(五)开展项目入校申报。列入“白名单”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学校招选公告,****学校申报入校项目。
四、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①持有属地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设立审核表,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②所需引入的服务项目类型和名称应与证照中许可内容相符;③按照要求完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注册和所有信息录入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④2025 年度年检结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需完成整改;⑤培训收费规范,长期坚持使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指定方式“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收费,近6个月内至少有30条交易记录可查询;⑥参与课后服务培训的教师需全部录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备案。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材料要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坚持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制度,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的原则。
(四)信誉要求。不在主管部门发布过的“灰名单”、“黑名单”机构行列,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五)安全管理要求。****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 2 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项)
五、时间安排
自主申报时间:2026 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提供**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并进行自评打分(附件 2)。
2.提供**区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 1)。
3.提供****、****旅游局、****技术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设立审核表复印件(办理延期换证的需审批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
4.提供**区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5.提供 2025 年度年检结果通知文件复印件。
6.提供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提供拟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包括:机构概况、服务项目、课程特色、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前期到校参与课后服务成效等)。
8.提供入校费用报价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量培训服务收费标准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里需提供至少一张统一标准的公示栏图片,图片内容应有清晰可见的收费标准)。
9.提供签署意见的《承诺书》(附件 3)
10.提供近6 个月内有30 条以上通过“**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校外培训 APP 进行交易的记录截图。
11.提供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信息录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截图。
12.提供按照要求完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注册和所有信息录入,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的截图。
13.申报参与的课后服务项目需使用培训材料的,提供服务项目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制度及内部审核人员开具的培训材料审核签字意见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名称要求。机构名称必须与办学可证或审核表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服务项目具体名称与许可证(审核表)的培训内容名称相符。
2.纸质材料要求。A4 纸打印(申报材料所有落款处需盖公章,其他复印件材料在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和日期),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培训教材不入册),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正面标注“xx ****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字样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3.电子材料。以“xx ****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按照纸质材料顺序扫描报送。报送邮箱:****@126.com。
4.提交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提交到****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股,地址:**市**区万商汇15 幢 327 号,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递交时间:6 月1日—6 月15 日。联系电话:民办与职成股 0877-****091,基础教育股 0877-****321。
七、其他
1.参选机构需为**区区域注册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接受区域外机构申报)。
2.参选机构能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
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服务。
3.鼓励具备资质的相关公益性(免费)社会组织、企事业科研单位积极提供课后服务项目,到校开展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心理健康教育课后服务项目等。
4.校外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5.**区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新名单公布之日起,上一批白名单作废。
附件:
****2026年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的公告.pdf
附件1:**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2026).doc
附件2.**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 - 2026(3.20).xls
附件3:承 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