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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审批**市龙头山**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覃环报〔202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区域民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原则同意**市龙头山**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建设建议。
二、项目名称:**市龙头山**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2411-450800-04-01-373842。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六务村(旱河上游******公墓段)。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28449㎡,水平阻隔废石、废渣649427.13m3,坡面平整21500㎡,生态绿化96097㎡(种植草本植物),**截水围堰24400m3、引水导流沟渠2100m、拦渣坝1座。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146.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530.00万元,地方配套615.86万元。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贵****改革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