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区固废生态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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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
| 1 | **区固废生态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本项目位于**市**区西属巴街道上安村、缩缩岭村、袁家岭村、宋家湾村。 | **** | ******公司 | 本项目勘界面积49.1835hm2。根据勘界成果,场地分为东西两大块,实际可填埋矸石的面积约22.58万平方米,库容约380万立方米,按煤矸石比重1.3计算、可填埋煤矸石440万吨。项目填埋期2.93a,复垦期0.5a,管护期3a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对进场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撒;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运矸车辆出场时需进行车身及轮胎清洗。②严格落实由沟口至沟尾,由下至上分层堆放作业方式,做到即堆即压;矸石在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进行喷雾降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矸车辆卸料时,动作应缓慢,避免卸料过猛;当矸石填埋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覆土。③每堆放1m厚的矸石层用推土机进行一次压实;矸石每堆放2m厚,覆盖一层50cm厚的黄土,隔绝空气,再用推土机压实,填充期满后,将复垦区顶部进行平整碾压,然后再覆盖1m厚的粘土/黄土。④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国四排放标准,且必须完成编码登记。采取上述措施可预防由于矸石内部热量积聚引起矸石自燃。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拦挡坝和排水设施等工程建设时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内抑尘;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管理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作业,禁止夜间运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运输车辆严格按指定路线行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加强调度管理,在距离噪声敏感点较近处,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场内填充作业前表层剥离熟土、场内底部平整、边坡削整和拦挡坝、排水工程等建设产生的土方,均在场内集中存放,全部用于工程后期回填用土;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机械及车辆维修保****维修厂负责,不在项目现场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场地内不暂存废机油、废油桶。 生态治理措施: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场地填充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并回用于后期覆土;分区分块科学填充作业,将生态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场地填充覆土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土壤改良和培肥,并满足相应复垦标准要求,及时进行复垦和绿化。建设单位需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场地复垦绿化后的植被进行抚育管护,保证成活率。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 防渗要求:表土剥离后对场地边坡及沟底进行防渗,项目边坡及沟底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度聚乙烯膜或采用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的其他人工合成材料作为场地防渗衬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回填结束后,对顶部进行平整覆黏土1m构建顶部防渗层,然后将剥离的表土层回填造地,防渗措施能满足《**省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Ⅱ类场的防渗要求。 | / |